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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意见
文章来源: 2022-06-16


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,实现绿色新突破

三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意见
  本刊记者-徐长杰

 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,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
  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到2025年,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,循环利用能力大幅提升,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25%,废旧纺织品再生纤维产量达到200万吨。到2030年,建成较为完善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,生产者和消费者循环利用意识明显提高,高值化利用途径不断扩展,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,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30%,废旧纺织品再生纤维产量达到300万吨。
  《实施意见》从生产、回收、综合利用3个方面明确了推行纺织品绿色设计、鼓励使用绿色纤维、强化纺织品生产者社会责任、完善回收网络、拓宽回收渠道、强化回收管理、规范开展再利用、促进再生利用产业发展、实施制式服装重点突破等9条具体措施,着力打通回收、交易流通、精细分拣、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堵点、痛点,并强调在标准规范、科技创新和政策扶持等方面加强支撑保障,在统筹协调、典型引领和宣传引导等方面强化组织实施。

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  孙淮滨:
聚焦短板弱项 精准发力施策
着力构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
  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2022年1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《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对完善我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、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出明确目标和任务。为落实《指导意见》有关要求,以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为突破口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近日印发了《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》,将在提高纺织行业资源利用效率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、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
  《实施意见》为纺织工业资源循环型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
 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纺织服装生产国和消费国,每年纤维消费总量约3000万吨,人均纤维消费量约22.4公斤,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,随之产生大量废旧纺织品。由于受体制机制、回收体系、分拣方式、技术和标准等因素制约,目前我国再生纤维原料以PET瓶片和工业纺织品废料为主,循环利用总体效率偏低。随着全球时尚产业2030年前实现再生材料替代目标,未来再生纤维原料需求量会快速增长,迫切需要提高我国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及再生纤维产量,构建废旧纺织品资源循环利用体系,推动相关产业发展。
  为此,《实施意见》不仅设定了相关目标,也为纺织品工业资源循环型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。一是推进纺织工业绿色低碳生产,鼓励纺织企业开展绿色设计,提高纺织品易拆解、易分类、易回收性。制定纺织品材质分类指南,提高废旧纺织品分拣效率和准确性。二是鼓励纺织企业优先使用绿色纤维原料,加强绿色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体系建设。提高再生纤维的替代使用比例,促进废旧纺织品高值化利用。三是强化纺织品生产者社会责任,鼓励企业落实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(CSC9000T),提高纤维材料资源化利用水平。
  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产业发展路径
  “十三五”期间我国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产业快速发展,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,企业规模化、规范化程度普遍提高。34家再生涤纶生产企业通过工信部行业规范条件评审,已形成若干典型产业集群。
  再生纤维产能逐步提升,再生涤纶循环再利用关键工艺、技术、装备取得突破,完成了涤纶循环再利用标准体系建设。但是目前我国废旧纺织品再生行业产业链、价值链还不完整,废旧纺织品分拣还是以传统人工鉴别为主,分拣、开松、回收利用的中高端成套装备基本依赖进口,技术水平较低,深度加工能力有限。
  《实施意见》清晰地描绘出下一步废旧纺织品资源化、高值化利用发展路径。一是推动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产品高值化发展,支持废旧纺织品利用企业研发生产高附加值产品。二是推动废旧纺织品再生产品在建筑材料、汽车内外饰、农业、环境治理等领域的应用,鼓励将不能再生利用的废旧纺织品规范开展燃料化利用。三是实施制式服装重点突破,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,组织开展废旧制式服装循环利用试点,提高统一着装部门、行业制服工装、校服的循环利用率。
  《实施意见》围绕提高废旧纺织品资源化利用率部署了四方面重点工作
  目前80%的纺织品是化学纤维产品,化学纤维不可自然降解,因此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可以起到节约资源(石油、土地等)和保护环境的积极作用,同时解决老百姓家中旧衣织物闲置浪费问题。但是,当前我国废旧纺织品回收与工业再生利用体系无法有效对接,为改变现状,《实施意见》部署了四方面重点工作。
  一是完善回收网络,增加回收利用量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合理布局建设分拣中心和资源化利用分类处理中心,及时精细化分拣和分类处理废旧纺织品。中国纺联组织骨干企业与城市回收体系对接,探索“互联网+”回收新模式,拓宽回收渠道。并结合国家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大力推动城市废旧纺织品工业化利用分拣中心的试点示范。
  二是强化典型引领,加大政策扶持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支持大中型城市率先建立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,培育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骨干企业,发挥引领带动作用。中国纺联联合行业企业共同搭建“资源节约·绿色消费平台”,并与有关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“废旧纺织品回收及资源化利用信息化平台”建设,加强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数据统计分析,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提供支撑。
  三是加快科技创新,完善标准规范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将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,完善废旧纺织品回收、消毒、分拣和综合利用等系列标准,建立健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标准体系。中国纺联将认真落实《实施意见》相关要求,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废旧纺织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工艺、技术、装备目录推荐,加强再生涤纶短纤、长丝熔喷、再生纤维素纤维技术产业转化,扩大再生纤维的应用领域。
  四是做好宣传、教育和引导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,加强再生纺织品优质宣传。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、医院等公共机构使用废旧纺织品再生制品。中国纺联将组织开展“旧衣零抛弃”行动、“Green Challenge可持续时尚”创新设计大赛、品牌联合倡议活动等系列宣教和实践活动,鼓励企业使用再生纤维,促进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。

  答疑解惑

  在《实施意见》印发后,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还就《实施意见》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。本刊选登部分问答,为行业企业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提供参考。
  问:《实施意见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?
  答:近年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工作,有关部门通过税收优惠、资金支持等形式推动行业发展,取得了积极进展。但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行业仍存在回收体系不够健全、关键技术较为薄弱、行业标准有待完善、综合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,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制定印发了《实施意见》。
  问:《实施意见》编制的总体考虑是什么?
  答:《实施意见》编制的总体考虑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“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”要求,立足新发展阶段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以提高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为目标,着力打通回收、交易流通、精细分拣、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堵点、痛点,强化全链条管理,完善标准体系,加强行业监管,推动形成政府引导、市场化运作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。
  问:《实施意见》在推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方面明确了哪些具体措施?
  答:《实施意见》聚焦废旧纺织品生产、回收、综合利用3个环节,明确了推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9项具体措施。在推进纺织工业绿色低碳生产方面,提出推行纺织品绿色设计、鼓励使用绿色纤维、强化纺织品生产者社会责任等3项措施。在完善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方面,提出完善回收网络、拓宽回收渠道、强化回收管理等3项措施。在促进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方面,提出规范开展再利用、促进再生利用产业发展、实施制式服装重点突破等3项措施。
  问:《实施意见》提出加强支撑保障,有哪些具体安排?
  答:《实施意见》提出了3项保障措施。一是完善标准规范。包括完善废旧纺织品回收、消毒、分拣和综合利用等系列标准,建立健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标准体系。修订并落实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相关的管理办法、行为规范、技术要求、规范条件等。二是加快科技创新。将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,加快突破一批废旧纺织品纤维识别、高效分拣、混纺材料分离和再生利用重点技术及装备。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,加快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。三是强化政策扶持。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。依法为相关企业提供信贷产品和服务,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予以资金支持。
  问:如何保障《实施意见》顺利有效实施?
  答:《实施意见》提出3项工作要求,强化组织实施。一是加强统筹协调。要求地方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,建立协调机制,强化政策联动,统筹推动本地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。二是强化典型引领。支持大中型城市率先建立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,探索高效利用模式,促进产业集聚发展。培育骨干企业,支持重点项目建设。三是做好宣传引导。鼓励公共机构使用废旧纺织品再生制品。开展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宣传主题活动、企业使用再生纤维联合倡议活动、创新设计大赛推广活动等,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  下一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,抓好《实施意见》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,推动形成政府引导、市场化运作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,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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